拍賣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告應當包括哪些內容?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告應當包括哪些內容?
更新于: 作者:本站 來源: 閱讀:0
拍賣出讓
(1)出讓人的名稱、地址、聯系電話等,授權或指定下屬事業(yè)單位以及委托代理機構進行拍賣的,還應注明其名稱、地址和聯系電話等;
(2)拍賣地塊的位置、面積、用途、開發(fā)程度、規(guī)劃指標要求、土地使用年限和建設時間等;
(3)競買人的資格要求及申請取得競買資格的辦法;
(4)獲取拍賣文件的時間、地點及方式;
(5)拍賣會的地點和時間;
(6)支付競買保證金的數額、方式和期限;
(7)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。
掛牌出讓
(1)出讓人的名稱、地址、聯系電話等,授權或指定下屬事業(yè)單位以及委托代理機構進行掛牌的,還應注明其機構名稱、地址和聯系電話等;
(2)掛牌地塊的位置、面積、用途、開發(fā)程度、規(guī)劃指標要求和土地使用年限等;
(3)競買人的資格要求及申請取得競買資格的辦法;
(4)獲取掛牌文件的時間、地點及方式;
(5)掛牌地點和起止時間;
(6)支付競買保證金的數額、方式和期限;
(7)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。